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教职工2022-2023学年度专项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调整稿)
根据《关于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发放的指导意见》(武教人〔2009〕30 号)、《关于深化武进区教育系统学校绩效工资改革的实施办法(试行)》(武教管〔2021〕1号)、《关于完善武进区中小学绩效考核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武教管〔2021〕4号)和《武进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武教管〔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1、绩效性原则。坚持向“班主任、超工作量教师、优秀教师”倾斜,充分体现“多劳多得、绩优多得、责重多得”,适当拉开差距,不平均发放。
2、导向性原则。体现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促进教师成长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的价值导向。
3、改革性原则。根据学校自身特点、历史文化、发展要求统整好原有各类考核奖励办法,充分体现学校改革发展的要求。
4、稳定性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充分发扬民主。绩效考核方案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把握好改革力度和教职工承受程度的关系,得到大多数人员的拥护,确保平稳实施。
二、考核对象
全体在编教职工和备案聘用教师。
三、领导小组
组 长:张海运
副组长:王 霞、赵振红、钱晓薇
成 员:朱晓东、卞丽霞、沈春英、杨培明、朱承泽、王康萍、徐建亚、蒋华平、
李萍、华丽萍、王金、
四、考核内容与办法
(一)班主任、配班老师考核(责任科室:校长室 学生中心 责任人:钱晓薇 沈春英)
根据前黄中心小学班主任和配班老师岗位聘任情况、《前黄中心小学班主任专项绩效考核办法》、《前黄中心小学非班主任专项绩效考核办法》等考核发放。(详见附件1)
(二)中层干部考核(责任科室:校长室 责任人: 赵振红)
根据前黄中心小学中层干部岗位聘任情况、《前黄中心小学中层干部专项绩效考核办法》等考核发放。(详见附件2)
(三)其他岗位考核(责任科室:校长室 责任人:王 霞)
根据学校其他管理或特设岗位考核办法考核发放。(详见附件3)
(四)师德师风考核(责任科室:校长室 责任人:钱晓薇)
根据学校师德师风考核情况发放。(详见附件4)
(五)文明办公考核(责任科室:党政中心 责任人:朱晓东)
根据学校文明办公考核情况发放。(详见附件5)
(六)工作担当考核(责任科室:校长室 课程中心 责任人:王 霞 卞丽霞 )
根据学校工作量、课后辅导、代课、加班等考核情况发放。(详见附件6)
(七)出勤情况考核(责任科室:校长室 责任人:王 霞、赵振红)
根据学校出勤考核情况发放。(详见附件7)
(八)安全值岗考核(责任科室:服务中心 责任人:杨培明)
根据学校安全、值岗考核情况发放。(详见附件8)
(九)教育业绩考核(责任科室:校长室 课程中心 责任人:朱晓东 卞丽霞 施丹红)
根据学校教学、教科研、辅导竞赛考核情况发放。(详见附件9)
(十)优秀团队考核(责任科室:课程中心 责任人:卞丽霞)
根据学校备课组考核情况发放。(详见附件10)
五、相关说明
1、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按月考核(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期末汇总考核结果及金额,经分管校长审核后进行公示,保留原始材料备查,由结算中心汇总并公示每一位教职工考核数据。学年末,结算中心根据专项绩效总量、两学期的考核数据,计算每一位教职工的考核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核准后进行公示。
2、专项绩效结余部分按实进行综合奖励。
3、编制教师和备案聘用教师统一考核发放。
4、借用人员的专项绩效由借用单位考核,专项绩效奖励由原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5、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发或减发专项绩效:
(1)师德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不发;
(2)长病休人员不发;
(3)年度考核不合格或基本合格或因受处分年度考核被确定为未定等次人员不发;
(4)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以上,一年(或一学年)之内人员不发;待岗时间在半年(或一学期)之内的人员减半发放;
(5)病假、事假、旷工等按学校规定减发;
(6)按规定不发和减发的其他情况。
附 则
1、本办法经学校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后,自2022-2023学年度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专项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专项绩效考核附件
附件1:
班主任、非班主任老师考核办法
(1)班主任能履行工作职责,践行《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等文件,上好晨会、班队、体育活动等课程(纳入班主任工作量),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加强班集体建设,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班级管理有序、有效,每月可得津贴600元。
每学期根据《前黄中心小学班主任专项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获一等奖每月得330元,二等奖每月得300元,三等奖每月得270元。
班主任当月因病、因事、因公临时请假3天及以内,班务原则上由配班老师代理,配班老师不享受津贴,其他老师代理,每天得30元津贴;从第4天起,每天少得津贴30元(因公除外),由配班老师或代理老师享受代班津贴30元。
(2)非班主任老师,能做好配班工作(配班老师),每月可得津贴100元,每学期根据《前黄中心小学非班主任专项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合格的每月得100元,基本合格,减半发放;不合格,不得奖。离退休时间不足1年未配班的每月可得津贴100元(此条自2025年秋学期起取消)。
(3)原则上中层不配班,如配班人数不足由学校统筹安排。(从2025年秋学期开始实施)
(另附班主任专项考核办法、配班老师专项考核办法)
附件2:
中层干部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每月中层正职可得津贴720元,中层副职可得津贴600元。
每学期根据《前黄中心小学中层干部专项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合格的,每月中层正职可得360元,中层副职可得300元;基本合格,减半发放;不合格,不得奖。
调整为:中层干部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每月中层正职可得津贴780元,中层副职可得津贴600元。
每学年根据《前黄中心小学中层干部专项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获一等奖每月得330元,二等奖每月得300元,三等奖每月得270元。
(一学年一考核,自2024——2025学年起执行)
备注:
(1)局委派的主办会计,其专项绩效按教育局规定考核发放;出纳享受中层副职待遇;中层助理参照中层副职津贴、考核的50%发放。
(2)根据《武进区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因年龄原因(或患30种重大疾病之一,无法胜任中层干部工作)退出现职的,每担任中层正、副职满三年,可分别享受相应职务待遇(或津贴)一年。但不再参加考核,不得考核奖。
(另附中层干部专项绩效考核方案)
附件3:
部分管理岗位、特设岗位考核办法
年级组长(兼办公室主任、包括体育教研组长)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每月可得津贴200元。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每月教研组长可得津贴200元,备课组长可得津贴100元。
兼职仪器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按800元/学年考核发放(注:体育器材管理员自2022年2月起设置);兼职红十字会负责人(卫生保健老师)、兼职档案管理员、兼职图书管理员按2000元/学年考核发放。
调整为:兼职仪器管理员、体育器材管理员按1200元/学年考核发放(注:体育器材管理员自2022年2月起设置);兼职红十字会负责人(卫生保健老师)、兼职档案管理员按3000元/学年考核发放。(此条自2024年春学期开始实施)
备注:
1.普通教师兼职,职务津贴、考核奖兼得。
2.中层干部兼任职责范围以外的管理工作,兼任职务津贴、考核按70%计发。
(上述岗位自2024秋学期起由教师自主申报,减少兼职)
附件4:
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教职工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无师德失范行为。每学期根据《前黄中心小学师德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合格的,每月可得150元;优秀的,每月增加20元,得170元;基本合格,减半发放;不合格,不得奖,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办法调整为:
(1)年级组推荐。各年级组根据教师每月师德考核情况按照50%比例推荐本组优秀人选。
(2)全体教师测评。全体教师对各年级组推荐优秀人员进行无记名投票。
(2)考核领导小组测评。在全体教师测评的基础上,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议测评,按票数高低(全体教师测评票数计50% + 考核领导小组测评票数计50%),确定本学期师德考核优秀人选。(从2025年春学期开始实施)
教职工有善行义举,事迹典型、品德高尚,由学校推送,被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行政部门或各类媒体宣传推介的,一次性奖励200元;被区级以上直接宣传推介的,一次性奖励500元。
违反学校有关规定,不服从学校正常安排,不履行相关工作职责,阻挠学校正常工作,存在有违师德的言行,经诫勉谈话,能及时纠正,尚未造成影响、产生后果的,一次扣发100元。
(另附师德师风考核方案)
附件5:
文明办公考核办法
教职工能做好办公室值日、保洁工作,各类物品摆放有序,环境整洁、格调高雅;认真备课、及时批改作业、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工作期间不做私事,不擅自离岗串岗;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言语文明、举止端庄。每月可得文明办公奖50元。
下列情况不得或少得奖:
(1)办公室不整洁,责任人一次少得10元,无法查清责任人的,每人少得10元。
(2)办公室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空调,饮水机、电脑等晚上不切断电源,中午和晚上不关锁门窗,办公室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少得10元。
调整为:(2)未按学校要求亮窗办公,下班后办公室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空调,电脑、电器等晚上不切断电源,相关责任人每次少得10元。
(3)教职工不能坚守岗位,擅自离岗串岗,有事找不到人,发现一次少得50元。
(4)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少得10元。
(5)每周不定期抽查,以通报结果为准。(从2025年春学期开始实施)
附件6:
工作担当考核办法
1、课时工作量
根据每学期学校课时总量、教师人数,参考《武进区中小学教职工工作量标准》,测算出各类人员标准课时工作量,学校按标准课时工作量安排课务,即为满工作量,每月可得400元。
离退休时间不足一年的教师,工作量要求及相应奖励如下 :A、如上术科,以课程中心安排的课时为标准工作量,其他代课正常计算;B、如根据学校需要上主科的,每月奖励400元。已到退休月份,还继续在岗位上工作的,每月津贴按照临聘教师工资标准给付。(备注:离退休时间=当前月至领取退休工资前一个月)
因身体原因需学校减轻工作量的,由本人申请,经学校同意、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批准后,可减轻工作量,但收入待遇按相应比例减少。(见《“区管校用”管理改革实施意见》)
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教师,每周照顾2课时;离退休时间不足1年的教师其工作量由教职工大会审议决定。
(5)非教学人员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每月得160元。
2、代课津贴
(1)经课程中心(或年级组长)同意,安排为他人临时代课的,每节得10元。安排非本学科老师监考,参照临时代课,根据时间长短,给予相应津贴。(代课自2024春学期起,每节20元)
(2)一周及一周以上长期代课,每节得50元(指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功课,完成上课、作业讲解和批改等教学任务)。
(3)学校举行体育节、科技节、艺术节,道德讲堂、文艺汇演等大型群体活动,活动当日,给予工作人员适当的津贴,参照代课,根据活动时间长短、质量确定,不参加不得奖。(此条取消,从本学期起开始执行)
(3)调代课严格按照学校调代课制度执行。(代课情况每月公示一次)
附:
前黄中心小学调代课制度(审议稿)
为规范学校代课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维护师生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1.调课、代课申请条件
(1)任课教师因病因事,需履行请假手续,再安排代课。
(2)外出听课培训2天或2天以上,要调上一半以上的课(四舍五入),再凭活动通知安排代课。
(3)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或者带队参加比赛,先自行调课,实在调不通的情况下,凭通知安排代课。
(4)临时安排外出听课(限提前半天通知)或者临时安排学校的事情,凭通知或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代课。
(5)所有代课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核通过以后,再通知课程中心相关人员安排代课。
2.需调课,但不符合代课申请条件
(1)校内学习培训和外出学习培训一天之内自行调课,不安排代课。
(2)外出做评委或裁判(有劳务费的),自行调课,不安排代课。
(3)校内体卫艺、劳科技、六一儿童节、教师节等大型活动、学科竞赛活动等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到岗到位,开展活动,一律不安排代课。
(4)早晨上班之前或下班之后安排的工作根据实际时间作加班处理,课程中心不计代课。
3.调代课管理
课程中心必须加强对调代课的管理,建立和健全教师调代课申请、审批、记录、检查制度,每月统计代课记录并公示。
3、加班津贴
(1)教职工利用非工作日(包括寒暑假)等时间协助开展职责以外的工作,或组织学生训练、比赛等经校长室认定的时间超长、工作量超大的工作,可予以适当的加班津贴,每天100元,半天50元;工作日,超工作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自2024年寒假起,寒暑假、节假日教师值班每天一人,按加班计算)
(2)非专职老师利用工作日组织学生开展重点社团训练、辅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比赛,早中晚时段各给予20元津贴。专职老师须至少组织一个重点社团长期开展业余训练,积极参加区级以上各类比赛,争取优异的成绩。专职老师利用休息日训练或带队比赛,与其他老师一样享受相应的津贴;对于赛前训练周期长(1个月以上)的专职老师,给予赛前一个月内早中晚时段各20元津贴。(训练计划经分管主任、分管校长审核,并进行过程检查或抽查,按实结算)
4、语文、数学、英语学科进班辅导津贴
(1)早上、中午按每次10元。
(2)执行时间:2021—2022学年起。
(3)考核计算方式:由班主任确认、分配、核算,最后把结果交课程中心。
5、宣传工作
教职工经分管校长同意,利用校园网、教育网,各级官微,电台、报刊,宣传报道学校工作,积极推介优秀典型,经分管校长审核通过,可给予适当奖励。新闻报道类每个给予50元奖励(含文图视频等),专题总结类(人物、工作等)每个给予150元奖励(含文图视频等),且须向区级以上媒体推送。一般按文稿、图像视频、编辑推送6:2:2分配。(各处室根据分工,每月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发送2篇新闻,2篇以上得相应的宣传奖,自2024年春学期起)
6、师徒结对贡献奖
为发挥学校骨干教师的引领、指导作用,师徒结对活动每年考核一次,设立师徒结对贡献奖,考核优秀,奖励师傅300元,考核合格,奖励师傅200元。(自2024——2025学年起执行)
附件7:
出勤情况考核办法
1、出勤情况
鼓励教职工出满勤、出好勤,每月设出勤奖150元。
(1)病假
请病假1天(含1天)以上的必须书面提出申请,3天(含3天)以上须附区级(含区级)以上医院病历、医院建议休息证明等能证明病情属实的原件及复印件。因特殊情况,如患急症一时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原则上在7天内补齐,办理正式审批手续。
教职工请病假10天(含10天)以内的,由学校审批;10天以上6个月以内的由校长审核后报区教育局备案;超过6个月以上的由学校审核,报区教育局批准。(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起实行。)
生病每个工作日扣30元,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6个工作日起工作量、安全、值岗、辅导用餐、教学常规等基本奖按日扣减。超过上级病假规定时间的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已扣发基本绩效奖的,不再在专项绩效中重复扣除)
(2)事假
请事假半个工作日以上(含半个工作日)必须书面提出申请,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休假。
教职工请事假4天以内,报校长室批准;连续事假超过4天(含4天)由校长批准后报区教育局备案。每一学年度内事假累计超7天以上(不含7天),必须报区教育局备案。
每月事假半个工作日,少得出勤奖25元,1个工作日少得50元……3个工作日及以上不再享受当月出勤奖,工作量、安全、值岗、辅导用餐、教学常规等基本奖按日扣减。超过上级事假规定时间的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3)婚假、丧假、产假,按上级规定,享受全勤奖。(产假不享受班主任、配班、值日、辅导用膳等。)
(4)病事假,如果满月,当月出勤奖扣完为止。
(5)其他。
①因公外出,需凭正式通知,提前报校长室审批,方可离校。因公、因事请假1天者,不予代课,课务由本人调上;2天者,调上二分之一的课,3天及以上者,调上三分之一的课,其余由课程中心(或年级组长)安排代课。不按上述要求调课的,需个人支付代课金,特殊情况除外。(此条取消)
①因事外出或早退,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需到校长室请假,办理出门证,并到门卫登记后方可离校。因私外出或早退,每星期时间总和不得超过2.5小时(因病输液、产检除外),超过2.5小时少得出勤奖30元,每星期外出累计超过5小时少得出勤奖60元,以此类推。每月迟到(10分钟以内)第3次起,每次扣20元。一周一小结,一月一汇总。
②女教师哺乳期可以给孩子送奶、到幼儿园接送孩子(包括男教师),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半小时,超过时间按第②条执行,特殊情况除外。
③教师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各种会议、学生竞赛做裁判等缺席一次少得20元(因公、因病、因事请假除外),迟到早退一次少得10元。
④无故旷课者,1节少得50元,两节少得100元,3节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无故旷工者,半天少得500元,1天扣除当月所有考核奖,2天扣除该学期所有考核奖,3天以上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不发任何奖。超过上级旷工规定时间的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8:
安全、值岗考核办法
安全工作:具有“安全责任”意识,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每月可得安全奖200元。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得此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轻重承担保险不可保部分相应的经济损失,具体金额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或司法部门裁决。(根据《安全考核办法》考核,自2024春学期开始)
值岗工作:教职工按时到岗完成相应的工作职责,每月可得100元。值日教师不佩戴标志的,发现一次少得5元;不按时到岗到位的,发现一次少得10元;不参加值日的,发现一次少得20元。因个人身体等原因不可以参加值岗工作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长室批准,不得值日奖。
辅导用膳:教职工中午辅导学生用膳,学生用膳秩序正常、食相文雅、勤俭节约,饭后餐具摆放整齐,每月可得100元。因个人身体等原因不可以参加辅导用膳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校长室批准,不得辅导用膳奖。下列情况扣奖:
(1)上午第三节课上课教师未带领学生赴食堂的,每次扣10元。
(2)未尽到责任带桌学生用膳时大声喧哗、秩序混乱的,每次扣10元。
(3)带桌学生剩饭、剩菜浪费现象严重的,每次扣10元。
(4)学生用膳后餐具未摆放整齐的,每次扣10元。
(5)带桌教师早于学生离开餐厅的,每次扣10元。
附件9:
教育业绩考核办法
1、教学业绩
(1)执行教学常规
教师能严格执行教学管理要求、落实学科教学常规,每月可得100元。具体见《前黄中心小学教学常规考核细则》。
(2)教学质量
教师能提高课堂教学效益、做好提优补差工作,在学科单项竞赛、调研考试中成绩显著,根据《前黄中心小学教学业绩考核办法》可获得相应的奖励。
2、科研业绩
(1)课题研究
①过程考核。要求每位教师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有过程资料。根据《前黄中心小学教科研考核办法》,经考核合格,参加校级课题活动每月可得津贴20元,课题具体负责人可再加20元;参加区级以上课题活动每月可得津贴40元,课题具体负责人再加40元。无研究课题或虽有研究课题但不认真参与研究活动,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奖。
②成果考核。课题研究成果在区级以上各级各类评比活动中获奖的,课题组成员和课题具体负责人可得相应的成果奖。具体见《前黄中心小学科研业绩奖励对照表》。
(2)专业发展。
①继续教育。教职工能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每年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能及时完成学习心得,经考核,全年可得继续教育奖200元。不能完成规定继续教育学时的,不得奖;不能及时完成学习心得的,缺一次少得20元。
②教职工能积极参加基本功竞赛、评优课、公开课,撰写论文、案例等,加速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展示自己的教学风采,在各项竞赛中成绩优秀的可得奖。具体见《前黄中心小学教师科研业绩奖励对照表》。
③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55周岁的教师可享受科研基础奖50元/月(一年按10个月计算)。(自2022—2023学年度开始执行)
前黄中心小学教学业绩考核办法
1.校学科调研奖。
语文 数学 英语 调研 | 一等奖:班平均≧校平均,奖励700元(350元);二等奖:班平均比校平均低2分以内(不含2分),奖励650元(300元);其余得基础奖600元(250元)。若班平均与校平均差距达10分及以上得200元(100元)基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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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科调研 | 术科调研,及格率达95%以上得200元(100元),及格率达92%以上得170元(80元),及格率达90%以上得150元(60元),其余得基本奖100元(50元)(同时任教一个年级或几个年级通算,一学期考核一次,绩效奖算一次)。其中,科学学科期末学科调研考核奖按照原标准的2倍计算。 |
学科竞赛 | 1.竞赛项目包括:整班书写比赛、整班朗读比赛、英语听力比赛、古诗文诵读比赛、数学口算、数学应用题竞赛等整班参加的比赛。 2.达到校平均100元,未达到60元。 3.不设奖,不按分数计算的,一个活动每班得参与奖80元。 4.项目由校长室确认,有多个单项竞赛只算最好的一次。 |
备注 | 1.语、数、英两班以上教学都是以班为单位单独考核; 2. 语、数、英老师凡接上一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班平均与校平均差距超过3分(不含3分)的班级,享受“担当奖”每学期700元(350元),一学年1400元(700元)(担当奖有效期一学年)。第二学年继续担任该班教学,虽未达二等奖及以上标准,但班平均与校平均标准差与上学年末比较有进步的,可参照一等奖奖励。 3.学科质量调研奖一学期只考核一次。一般以期末测试作为考核依据,如有期中调研,可按照期中、期末中最好成绩计。 4. 六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教师每天放学后的课后辅导,以超工作量计,每学期每位语数英教师补贴500元。 (此条取消) 4.能按照调研考试或学科竞赛的要求做好命题工作,符合课程标准、难易适度,综合性调研给予每份试卷200元津贴(含命题、答案、审核),单项竞赛根据难易给予每份试卷50-100元津贴(含命题、答案、审核)。 |
2.区质量抽测。区质量抽测考试中,若校优秀率、良好率、合格率均超区平均,则每门抽测学科的任课教师得300元;若其中两率超区平均,则每门抽测学科的任课教师得200元;若其中一率超区平均,则每门抽测学科的任课教师得100元;三率不超区平均不得奖。
3.六年级毕业考试以区三率为标准,如班级优秀率、良好率、合格率达区平均,则每率奖励200元;如该学科三率均达区平均,则该学科的全体任课教师再得100元。
附件10:
团队建设考核办法
1、备课组考核
为加强备课组建设,促进备课组教学常规、教学研究、教学效益的协同发展和整体提高,根据《前黄中心小学备课组考核办法》,每学期对各备课组进行考核,设一二三等奖,并分别给予每个备课组教师250元、200元、150元奖励。
获评区级优秀备课组的,给予备课组300元奖励;获评市级优秀备课组的,给予备课组500元奖励。(自2022—2023学年度起实施)
(另附备课组考核办法)
2、教研组考核
为加强教研组建设,鼓励优秀教研组积极参评市区级优秀教研组。获评区级优秀教研组的,给予教研组1000元奖励;获评市级优秀教研组的,给予教研组2000元奖励。(自2022—2023学年度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