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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失范行为通报制度
发布时间:2023-05-14   点击:   来源:原创   录入者:潘群菊

  武进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失范行为通报制度(暂行)

  为进一步做好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从2022年12月起,教育局每月将对全区各学校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 学校学年内首次出现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情节较轻的,不具体到学校名称和教师名字。情节较重的,具体到学校名称和教师名字,并对学校党政负责人约谈或诫勉谈话或党政纪处分。

  2. 学校学年内二次出现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具体到学校名称和教师名字。情节较重的,对学校党政负责人约谈或诫勉谈话或党政纪处分。

  3. 学校学年内三次出现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具体到学校和教师名字。对学校党政负责人约谈或诫勉谈话或党政纪处分。

  4.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学年内有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事件,不得参评师德师风先进学校,学年度办学水平师德考核栏目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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