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红十字会奖励制度
发布时间: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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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沈红蕾
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红十字会奖励制度
一、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奖励是维护纪律的积极手段,其目的在于奖励先进,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学习、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的完成,更好地为学校和同学服务。
二、奖励应当坚持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
三、奖励的条件和项目
(1)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个人,由红十字协会给予相应奖励;
(2) 对成绩突出的部门,由红十字协会给予相应的奖励;
(3)对符合国家、省(部)、市(局)、学校奖励标准的,按有关规定上报奖励。
四、奖励权限:
对个人实施奖励的权限、对考察成员实施的通报表扬由校红十字协会批准,荣誉称号报请校红十字会批准;
五、奖励的实施:奖励必须根据受奖者的事迹及其作用和影响的大小,全面衡量,及时正确的实施。
(1)对表现比较突出,取得优良的成绩的,应当给予通报表扬;
(2)对功绩卓著,有特殊贡献的,应当授予荣誉称号交理事会批准备案。
六、奖励决定可采取会议或书面形式宣布,有组织登记存档。
七、要及时宣扬受奖者的先进事迹,在情况允许时,可召开授奖大会,加以鼓励和教育。要教育授奖者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发扬成绩,不断前进。
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
前黄中心小学红十字委员会
201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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