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师德考核办法(修订)
(六届七次教职工大会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3)10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苏教师﹝2015﹞23号】及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师德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周翰凯 副组长:顾海峰、王 霞、童立骏、王旭东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
(二)师德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顾海峰 副组长:王霞、童立骏、王旭东
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年级组长和教师代表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与教育为主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二)坚持客观公正与实事求是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严格按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力求全面客观评价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三)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将教师日常教育教学行为纳入师德考核范畴。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体教职工(包括备案教师、代课教师)。
四、考核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六个方面,以及纳入师德考核范畴的有关工作(学校、上级部署的),总分100分,详见《前黄中心小学师德考核细则》。
(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70—79分)、不合格(69分及以下)四个等次。优秀名额原则上控制在教职工总数的30%以内,如90分及以上人数超过30%,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利用网络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恶意炒作的;
2、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3、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
4、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5、从事有偿家教,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的,或私自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
6、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7、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的;
8、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或向学生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
9、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
10、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五、考核程序和办法
(一)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被考核人填写师德考核表,并对照考核细则进行自我评价。
2、他人测评。师德考核工作小组以适当形式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
3、综合评定。师德考核工作小组根据自评和民主评议的情况,在量化的基础上,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表现,综合评分,逐一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师德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4、公示结果。师德考核工作小组以适当形式公示考核结果。其中,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应在全校教职工范围内通报,获得优秀等次的教师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存档备案。考核结果公示后,填写《武进区中小学师德考核情况统计表》,存入师德考核档案,交教育局备案。
6、权益维护。被考核人对师德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其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在接到复核意见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二)考核办法。
1、师德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
2、师德考核在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组织实施,与教师年度考核相结合,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相挂钩。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对师德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特级教师和晋升教师职务(职称)、选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二)评选校级及以上十佳三好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年度考核定为优秀等次的教师等,同等条件下,当年度师德考核优秀的优先考虑。
(三)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相应定为不合格,并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职务(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
(四)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调整工作岗位或高职低聘。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直至清除出教师队伍。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具体见《前黄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中有关“师德奖”的内容。
七、有关说明:
1、所有考核内容中的扣分细则,在具体操作时,采取先提醒,后扣分的原则。
2、凡教育、教学科研中已经考核的内容,师德方面不再重复考核,重复加分或扣分。
3、在岗位聘任中师德考核的权重分为6分(3年),每学期1分。每学期考核优秀得1分,合格得0.8分,基本合格得0.6分,不合格不加分。
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
2018年02月
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师德考核细则
内容 权重 | 基 本 要 求 | 分值 | 加分或扣分细则 | 自评 | 他评 | 组评 |
A
爱 国 守 法 12 分 | 1.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 3分 | (1)在网络上散布反动言论或传播不良信息的扣3分。 (2)向学生传播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反动言论等有害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 |||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争做知法守法楷模; | 3分 | (3)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4)经常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的扣3分。 | ||||
3.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 6分 | (5)思想落后,自由散漫,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扣6分。 (6)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7) 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利用网络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恶意炒作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 ||||
B
爱 岗 敬 业 16 分 | 4.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 | 3分 | (8) 教师的言行造成严重影响,损坏学校声誉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9)在社会上的行为有损教师形象的扣3分。 | |||
5.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勤奋工作,敬业乐业,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不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 5分 | (10)经常迟到早退,不履行请假(病假、事假等)、出门手续,发现一次扣3分,直至B项总分扣完为止。(具体见教师出门管理办法) (11)教学时间擅自离岗、脱岗,发现一次扣3分,直至B项总分扣完为止。 (12)工作期间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游戏、购物、电影、股票、基金等),发现一次扣3分,直至B项总分扣完为止。 (13)工作时间喝酒、上课接待来访者扣3分。 | ||||
6.认真执行教学计划,自觉遵守教学规范,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 5分 | (14)没有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听课扣3分。 (15)未按要求开展教学活动、公开课、课题研究、集体备课等相关活动扣3分。 (16)不认真批改作业,不执行有关作业量规定的扣3分。 (17)早晨、中午进班辅导不到岗的扣3分。职工不能完成分内工作的扣3分。 (18) 每学年每位老师至少撰写1篇教学、德育、电教或其它类论文不能完成的扣3分。 | ||||
7.服从工作安排,积极承担上级分配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 3分 | (19)值日不到位,不佩戴标志的,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B项总分扣完为止。(具体见值日老师职责) (20)不能按照要求做好班级管理工作的扣3分。 (21)教师大扫除不到岗,清洁工作不到位,发现一次扣3分,直至B项总分扣完为止。食堂清洁工作不到位,师生餐具不洁净,职工扣3分。 (22)辅导学生用膳不到岗、未尽职的,发现一次扣3分,直至B项总分扣完为止。 | ||||
C
关 爱 学 生 14 分 | 8.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 3分 | (23)不能关爱学生,不能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的扣3分。 | |||
9.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 3分 | (24)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事故的,师德考核不合格。发生食物中毒,职工扣6分。 | ||||
10.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放弃每一个学生,主动帮助和辅导学习有困难、品行有缺陷的学生; | 5分 | (25) 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26)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家长告状,并核实无误的扣5分。 (27)歧视学生,放任不管的扣6分。 | ||||
11.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反馈学生在校情况,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家校互动育人。 | 3分 | (28)不能做好家访、沟通等工作,训斥、刁难家长,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 | ||||
D
教 书 育 人 18 分 | 12.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因材施教,激发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 | 4分 | (29)经常不执行课程计划,不能实施素质教育的扣4分。 | |||
13.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将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中,培养学生良好品行,塑造学生健全人格; | 5分 | (30)学生大型集会(升旗仪式、课间操、大课间等)不到位,不能给学生树立榜样的,发现一次扣3分,直至D项总分扣完为止。职工不能积极配合教师开展学生活动扣3分。 (31)不能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扣5分。 | ||||
14.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精心组织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活动,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 5分 | (32)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扣5分。 | ||||
15.综合评价学生素质,客观评定学生操行,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成绩名次。 | 4分 | (33)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的扣4分。 | ||||
E
为 人 师 表 16 分 | 16.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淡泊名利,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尊自爱,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 3分 | (34)不遵守社会公德,影响不好的扣3分。 (35)不按要求参加慈善“一日捐”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扣3分。 | |||
17.文明执教,举止端庄,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不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 | 4分 | (36) 在教室里抽烟,发现一次扣4分,直至E项总分扣完为止。 (37)在课堂上无故接打电话,发现一次扣4分,直至E项总分扣完为止。 (38)上班期间着装怪异的扣2分。职工上岗不着工作装扣2分。 | ||||
18.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学生和家长财物; | 5分 | (39)作风不正派,搞婚外恋,对异性学生过分表示亲热与好感,造成不良影响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40)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摊派费用,推销任何学习资料或用品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41)搞有偿补课或家教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42)向家长索要财物,或私自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 ||||
19.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平等对待学生家长,维护学校和集体荣誉。★ | 4分 | (43)不能顾全大局,在学校搞小集团、小帮派扣4分。 (44)有损害学校和集体荣誉的言行扣4分。 (45)办公室清洁工作不到位,不节约用电,下班以后电脑 、饮水机、电扇、空调不关闭,门窗不关锁,当天的值日教师扣1分。(具体见办公室值日教师职责) | ||||
F
终 身 学 习 14 分 | 20.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持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 | 2分 | (46)无故缺席学校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集体备课、教研活动及其它会议的,发现一次扣1分,不能认真做好学习和会议记录的,发现一次扣1分,直至F项总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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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和学识魅力; | 5分 | (47)不能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酌情扣分。 (48)拒绝参加或无故缺席外出听课、培训活动的扣5分。 | ||||
22.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扎实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 4分 | (49)无故拒绝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基本功比赛、评优课活动等扣4分。 | ||||
23.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努力实践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 3分 | (50)无故不参加教科研活动,不实践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扣3分。 | ||||
G 纳入师德考核范畴的有关工作 10 分 | 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党委政府要求全体教师完成的专项工作。★ | 10 分 | 认真完成有关工作或参加有关活动,每一项加2分,全学期累计后再计算权重分,权重分最多不超过10分。 | |||
合计 |
附注:师德考核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80-89分)、基本合格(70—79分)、不合格(69分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