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师德公约
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常州市中小学教师八要十不师德自律规定》《武进区教师职业行为“五不准”》和《关于争做“三好教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树立当代教师的师德风尚,特制订以下八条师德公约,以示自省。
一、不讽刺、挖苦、歧视、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二、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履行请假手续。
三、不以个人喜好和单一的学业成绩评价学生,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原则,严格三好学生的评选程序。
四、不向学生、家长索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五、不利用节假日违规补课,或进行有偿家教。
六、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不进赌博场所,不约请他人聚众赌博。
七、不信谣、传谣、造谣,做理性网民。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不上网游戏、聊天、炒股、购物,不观看与教学无关的网络信息。
八、不酒后驾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安全出行。
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
2017年0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