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当前位置:首页>>校园安全>>组织制度>>文章内容
电教室安全制度
 
发布时间:2017-05-19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王旭东

电教室安全制度

1 电教室工作用房、教学用房内严禁吸烟;

2 电教室设备分室专人保管;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要追究工作责任,并给以适当处理;

3 工作人员个人负责保管的工具、设备、音带、像带等必须办好登记手续;一切设备器材未经室主任同意不得私自出借;外单位借用设备须经院领导同意;

4 下班时或室内人员离开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火、防窃;

5 非工作时间、非工作需要及领导同意,工作人员不得带任何人进入工作室;

6 教师学生前来借设备、音带等,必须做好出借登记手续;

7 电教室财产每年进行清点。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西新街51号    电话:0519-86511056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