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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0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童立骏

转发:《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转发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文件见附件。请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参与本次活动。

活动要点提示:

1、竞赛时间

2017年3月20日至4月20日,每人共有120分钟答题时间,在答题规定时间内,答题次数不限;

2、竞赛试题

题型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三种,共50道题,80分合格;

3、答题方式

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微信企业号,进入“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栏目进行答题;

4参加本竞赛并成绩合格,即可获得省级10学时。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

武进区教师发展中心培训部

2017年3月16日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苏师干训〔201716

关于组织开展江苏省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知识网络竞赛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 意见》(苏教师〔201523 号)、《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依 法治教的实施意见》(苏教法〔201612 号)、《省教育厅关 于做好 2017 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 师〔20171 号)的文件精神,帮助全省中小学教师深刻认 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入了解师德师风建设的 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切实提高师德师风建设的针对性和实 效性,促进法律素养与依法办事能力显著提升, 现将江苏 省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知识网络竞赛(项目编号 S2017701 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赛对象

全省中小学教师,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 儿园及教师发展中心、电化教育馆等其他教育机构的在职在 岗教师。

二、竞赛办法

1. 竞赛时间。竞赛时间为 2017 3 20 日至 4 20 日。过期不予补考。

2. 竞赛试题。题型分判断题、单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 题三种,共 50 道题,由电脑在题库中自动生成。试题主要 内容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 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和有关文献。

3. 答题方式。参赛教师在参赛期间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 微信企业号,进入教师师德师风及法律知识网络竞赛 目进行答题。如未绑定江苏教师教育网微信企业号的教师, 请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查看《微信企业号 绑定指南》。

4.答题时间。每名参赛人员共有 120 分钟答题时间,在 答题规定时间内,答题次数不限,取最好成绩作为竞赛最终 成绩。

5. 学习辅导。本次竞赛不提供参考书目。各地、各校应 采取有力措施鼓励教师自主学习或以校本培训方式开展赛 前辅导工作。学习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 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献。

三、其他事项

1. 本次竞赛内容、题库准备工作、竞赛组织和日常管理 等工作由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负责,省电化教育馆负责做好 网络保障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 动员教师参赛。

2.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确保参赛教师信息已录入江苏 省中小学教职工信息管理系统,并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努 力动员教师全员参赛。对因故不愿参赛的,不做强制性要求。 对因网络等原因不能完成竞赛的,一律不予补赛。

3. 本次竞赛活动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之中,对 所有参加竞赛、成绩达 80 分及以上的教师,认定县级以上 培训 10 学时,由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管理系统 自动记录入库。

4. 本次竞赛不设省级个人奖项,由大赛组委会设立组织 奖,用于表彰市、县相关组织单位。各地、各校可结合当地 实际情况设立个人奖项,以鼓励引导广大教师自尊自律自强, 依法执教,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

如在参赛答题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可联系江苏省教师 025-83****79 ,邮箱: js****ws@qq***。特此通知。

江苏省教师培训中心

江苏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

2017 3 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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