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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关于教育科研成果奖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2-2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cdmxp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

关于教育科研成果奖的实施办法

为了增强教师的教育科研意识,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的水平;也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科研的过程管理,提高学校教育科研的品位,特设立课题研究成果奖,包括课题成果奖和课题负责人奖,具体操作如下:

课题研究成果奖实施办法

一、奖励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本校在职教职工。

二、奖励范围

1、校级课题(含专题)研究成果奖

个人自定课题、专题、校级和校级以上课题专题均可申报评奖。

2、武进区级课题研究成果奖

获武进区级奖励的研究课题可以申报得奖。

3、常州市级课题研究成果奖

获常州市级奖励的研究课题可以申报得奖。

4、省级课题研究成果奖

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研究课题可以申报得奖。

三、操作办法

1、申报

以上范围列入的各种奖励,均需填写“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课题研究成果奖申请表”进行申报。原则上每个学期末申报一次。申报时需递交以下材料:(1)课题研究报告(或课题总结报告);(2)课题研究方案;(3)课题研究实施计划;(4)课题研究过程资料;(5)课题研究成果目录。

2、鉴定

学校成立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组长:周翰凯。成员:王霞、李鹰、王旭东、杨冬青、赵振红、钱晓薇、王国东。

校级课题研究成果奖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认定获奖等级。武进区级以上(含武进区级)课题研究成果奖凭获奖证书予以认定。

3、审批

由校长室负责审批。

四、奖励标准

1、获得校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该课题500元、400元、300元奖励。

2、获得武进区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该课题1000元、800元、600元奖励。

3、获常州市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该课题1300元、1200元、1000元奖励。

4、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该课题1500元、1300元、1200元奖励。

课题负责人奖

另外,在奖励课题组的同时,奖励课题组负责人,具体标准如下:

1、获得校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具体负责人,分别给予 150元、100元、50元奖励。

2、获得武进区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具体负责人,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50元奖励。

3、获常州市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具体负责人,分别给予500元、400元、300元奖励。

4、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具体负责人,分别给予该课题800元、600元、500元奖励。

五、附则

1、同一课题研究成果,按获奖的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能重复得奖。

2、在主课题获奖时,开展实质性工作并取得较大成果的子课题,经学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可获得与主课题相同级别的奖励。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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