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
关于教育科研成果奖的实施办法
为了增强教师的教育科研意识,提高教师的教育科研的水平;也为了加强学校教育科研的过程管理,提高学校教育科研的品位,特设立课题研究成果奖,包括课题成果奖和课题负责人奖,具体操作如下:
课题研究成果奖实施办法
一、奖励对象
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本校在职教职工。
二、奖励范围
1、校级课题(含专题)研究成果奖
个人自定课题、专题、校级和校级以上课题专题均可申报评奖。
2、武进区级课题研究成果奖
获武进区级奖励的研究课题可以申报得奖。
3、常州市级课题研究成果奖
获常州市级奖励的研究课题可以申报得奖。
4、省级课题研究成果奖
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研究课题可以申报得奖。
三、操作办法
1、申报
以上范围列入的各种奖励,均需填写“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课题研究成果奖申请表”进行申报。原则上每个学期末申报一次。申报时需递交以下材料:(1)课题研究报告(或课题总结报告);(2)课题研究方案;(3)课题研究实施计划;(4)课题研究过程资料;(5)课题研究成果目录。
2、鉴定
学校成立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组长:周翰凯。成员:王霞、李鹰、王旭东、杨冬青、赵振红、钱晓薇、王国东。
校级课题研究成果奖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并认定获奖等级。武进区级以上(含武进区级)课题研究成果奖凭获奖证书予以认定。
3、审批
由校长室负责审批。
四、奖励标准
1、获得校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该课题500元、400元、300元奖励。
2、获得武进区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该课题1000元、800元、600元奖励。
3、获常州市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该课题1300元、1200元、1000元奖励。
4、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该课题1500元、1300元、1200元奖励。
课题负责人奖
另外,在奖励课题组的同时,奖励课题组负责人,具体标准如下:
1、获得校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具体负责人,分别给予 150元、100元、50元奖励。
2、获得武进区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具体负责人,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50元奖励。
3、获常州市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具体负责人,分别给予500元、400元、300元奖励。
4、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的具体负责人,分别给予该课题800元、600元、500元奖励。
五、附则
1、同一课题研究成果,按获奖的最高级别予以奖励,不能重复得奖。
2、在主课题获奖时,开展实质性工作并取得较大成果的子课题,经学校课题研究成果鉴定小组鉴定认可,可获得与主课题相同级别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