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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
 
发布时间:2016-04-28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杨蕾

“与法同行”五(3)中队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标:

1、从生活实际出发,普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性内容,使少先队员了解学法的必要性。

2、通过活动使学生初步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能力。

3、使队员们了解,法律是行动的准绳,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也在保护我们,应自觉守法。

二、活动程序:

1、整队、出旗、敬队礼。

2、唱队歌

3中队长讲话:队员们,每年的12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我们班召开这次法制教育主题中队会,目的是让同学们懂得更多的法律知识,树立法律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做一名知法懂法的好少年。现在我宣布五(3)中队"与法同行"主题中队活动现在开始!

三、活动过程:

主持人1:三月的大地,春风吹来法制教育的讯息。

主持人2::三月的校园,开遍法制与安全的花蕊。

主持人1:我们是21世纪的主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主持人2:我们爱学习,爱劳动,是充满生机的新一代。

主持人1:我们在党的阳光下成长,在老师的教育下一天天长大。

主持人2:可是,我们身边却经常会发生一些触目惊心的灾难。下面请第一小队为我们讲述一个惨痛的事件。

:大家好,我是第一小队的小队长,我们是普法小队,我们的口号是:从小学法,人人普法。我们第一小队给大家带来一个真实的事件:甘肃校车事件

播放视频

主持人1:同学们,听了这个故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吗?(学生自由发言)

1、我觉得这些孩子们太可怜了,这么小就失去了生命。

2、我们一定要注意交通安全,学会保护自己。

3、校车司机太不负责任了,让二十多个爸爸妈妈失去了孩子。

主持人2:是啊,交通法规是与我们密切相关的主要法律之一,它要求人们遵守交通规则,以保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同学们说了这么多,第二小队也也忍不住想站出来为大家说一说了,下面请第二小队。

:我是第二小队的小队长,我们是懂法小队,我们的口号是:懂法守法,快乐大家。下面我代表第二小队,给大家说段小快板《为人不能不懂法》

主持人1:他说得真好啊,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十三亿人口的大国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

主持人2:法是由许多具体的法律条文组成的。这些法律条文清楚的告诉人们有那些权利和义务;那些行为是犯罪行为,应受什么样的刑罚;在某些情况下,必须做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事。

主持人1:我国就用了很多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行为,之前我们已经开展了普法学习。

主持人2:下面我们就来考考各小队,看看大家对法的认识到底有多少。

第一小队:必答题: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所称的未成年人指的是未满(B)周岁的公民。齐答:18周岁

第二小队:2.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什么?答案:安全、健康

第三小队:3.小学生守则第二条是什么?

(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第四小队:4.小学生守则第四条是什么?

(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第一小队:选择题:.下课了,不能干什么:( B ) A、打球 B、追赶打闹 C、跳绳

第二小队:4.哪些东西不准带进校门: A、皮球 B、三角尺 C、小刀、易燃物品

第三小队:5.以下哪些行为不对( B )A、跳高、跳远 B、攀越围墙C、荡秋千

第四小队2:上下楼梯应怎样行:( A ) A、靠右行 B、靠左行 C、左右都行

第一小队:判断题:《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杂费。( )

第二小队; 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

第三小队:受教育对公民来说,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第四小队:我国法律规定,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可以做工。错。因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

主持人1:同学们都很聪明,那就希望同学们时刻都能牢记法律知识,在学校也能自觉遵守安全规则。

主持人(A):遵纪守法要从小抓起,越是不懂就越要学习,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对于法律知识,你知道多少呢?下面请第三小队给我们普及一下法律知识吧。

1、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的内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内容: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不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不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第三小队: :我是第三小队的小队长:我们是博士小队,我们的口号是:法律博士。所向无敌!请欣赏《法制拍手儿歌》

拍手儿歌《遵纪守法好》

守法纪 爱生命 游戏室 不要进  录象厅 不涉足 更别沾 黄赌毒

防溺水 不玩火 危险事 不能做  交网友 不痴迷 陌生人 要远离

放学后 即回家 迷信事 不参加  好与坏 要分清 小公民 人人敬

第四小队: :我们是快乐小队。我们的口号是: 知法守法,快乐幸福!我们第四小队带给大家的是快乐节目,三句半《少先队员要学法》

主持人1:说得真好,今天,我们还特意把铁面无私、断案如神的包大人请来审理案件,请欣赏青少年法律小品《包公审现代案》

主持人2、相信大家也会在生活中用好法律,为了让更多的人加入普法的行列中来。

主持人(A):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安全像耳朵把我来提醒,让我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下面请同学们起立,我们共同满怀信心地集体宣誓。(大家一起宣誓)

a、尊敬国旗、国徽,维护祖国尊严。

b、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

c、讲究公共卫生,维护市容整洁。

d、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安全。

e、阅读有益课外书,不赌博。

f、从小学法守法,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主持人2:欢迎辅导员老师讲话。

人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让我们每位同学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学法、知法、守法,讲文明,懂礼貌。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努力把自己培养成适应现代社会的一代新人!

主持人1:呼号。主持人2:退旗,奏乐,敬礼!(礼毕)

主持人(合):五(3)中队“与法同行”主题中队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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