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黄中心小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试用稿)
各位老师:
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三知”“四有”教师队伍,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促进学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经研究,决定每两学年开展一次“十佳教师”评选和表彰活动。特此,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从事行政管理、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近年来取得突出成绩或重大贡献的本校在编在岗教师,重点是教学第一线的教师。近三年已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一般不再参加校“十佳教师”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教师”候选人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并在下列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1、重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人才方面成绩突出。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发展、课程与教材开发、实验室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3、教育科研成效显著,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注重科研成果的转化及推广应用。
4、具有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或利用网络发布与事实不符的言论,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有损他人利益,造成严重影响的;
2、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影响的;
3、从事有偿家教,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收受学生家长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等,造成严重影响的;
4、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5、其它违法违纪,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严重损害教师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候选人。对照条件,采用个人自荐和领导小组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并填写“十佳教师”申报表。
(二)民主测评。候选人有重点地汇报近五年师德表现、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主要成绩。全体教师采用无记名方式对候选人进行满意度测评。
(三)综合评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及民主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拟定“十佳教师”正式人选。
(四)校内公示。拟定“十佳教师”名单在校园网或校务公开栏内公示。
(五)表彰奖励。以教师节为契机,举行“教师道德讲堂”,宣讲“十佳教师”事迹,并予以表彰奖励。
同时,“十佳教师”正式人选还需提供12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四、评选结果的运用:
同等条件下,校“十佳教师”可优先推荐为下一批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
五、评选原则和组织: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教职工民主推荐和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相结合原则。
2、评选工作坚持以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3、为做好“十佳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周翰凯
副组长:李 鹰、童立骏、王旭东
成 员:杨冬青、赵振红、王丽英、钱晓薇、杨培明、殷 宽
六、有关说明:
1、本办法未料事项由领导小组解释说明。
2、本办法征求教职工意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前黄中心小学“十佳教师”申报表
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
2015年6月
前黄中心小学“十佳教师”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