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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2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童立骏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

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

现将区总工会《关于开展2015年度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武工字[2015]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读,凡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请将《武进区困难职工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于7月31日前上报副校长室。

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

2015年7月22日

关于开展2015年度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武工字〔2015〕31号

各镇、开发区总工会,各系统(局)、直属单位工会:

为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子女上学困难问题,努力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切实落实“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帮扶服务职工行动,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区总工会决定2015年在全区工会继续开展阳光就业行动和金秋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今年金秋助学活动的主要对象为困难职工、困难单亲女职工、困难农民工和市级以上劳模的上学子女,以及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主要包括:

1.符合武进区困难职工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

2.市级(含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子女(父母一方为市级以上劳模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不包括享受劳模待遇);

3.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和困难农民工子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武进区低保标准为620元/人.月)上浮50%以内(930元/人.月)的;(2)职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残疾等特殊困难的;(3)遭受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

4.就业困难的困难职工子女。

二、帮扶方式和资助标准

1、结对帮扶。各级工会要充分发挥自身社会优势,动员各方面的力量,组织单位或个人与上小学、初中的困难职工子女结成帮扶对子,进行对口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2、升学资助。一是当年考上高中、大学的升学资助。区总工会对今年参加中考考入高中(含中专、中技、职校)进行一次性资助,标准3000元人;今年参加高考考取本一、本二的困难职工子女,升学资助标准5000元人;今年参加高考考取大专、本三的困难职工子女,升学资助标准为4000元/人。二是劳模基金奖学金资助。今年考取国内外名牌大学的市级以上劳模子女(本科和研究生),可申报劳模创业基金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经市总工会和劳模创业基金委员会审定后,给予一次性升学奖励,本科奖励5000元人,研究生奖励10000元人。

3、在读资助。今年,区总工会继续对在读大学(含大专)的困难职工子女进行助学资助,资助对象是指曾参加高考将升入大二至大四的学生、曾参加中考今年升高二、高三的学生以及今年升二至五年级的大专高职学生,资助标准3000元人。(困难农民工有多子女上学的,按照学历最高的一个进行资助)

4、就业服务。各镇、开发区工会要充分发挥帮扶服务站的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供求洽谈会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特别是为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家庭应届毕业生,优先提供就业信息。对愿意接受培训的高校毕业生,要将之纳入“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范围,通过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毕业生与岗位的匹配度,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困难大学生给予必要的创业指导和帮助,落实小额贷款项目,批量组织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

三、申请方式和发放方式

1、申报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负责组织申报,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所在镇、开发区,系统(局)工会审核后,统一报区职工服务中心。

劳模基金奖学金:由劳模所在单位工会或本人申报,填写《常州市总工会劳模基金奖学金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逐级审核报送。

2、发放方式。各类资助款项,区总工会将直接打入申请人工会服务卡内,请申请对象及时办理工会服务卡,并提供工会服务卡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1、认真核查,切实摸清底数。各镇、开发区、系统(局)、工会要把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关心和保障困难职工生活作为“三严三实”的重要内容,把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效载体,主动深入到职工家中,调查走访,全面掌握困难职工子女、劳模子女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的底数以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数量、已实现就业和需要帮扶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数量,建立完善的助学档案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2、认真落实,做好助学工作。一是落实申报。各级工会要认真做好各类对象的助学申报工作,凡今年参加中考、高考和在读大专、大学的困难职工子女,今年考取国内外名牌大学的劳模子女,困难农民工子女就学,都要填写申报表格,提供相关资料向区、市总工会申请助学资助;二是落实助学金发放。根据帮扶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各级工会对困难职工子女的助学金发放要求采用工会卡统一发放;三是开展心理服务。各级工会在开展物质帮扶的同时,注重做好对帮扶对象的精神帮扶、心理帮扶。充分发挥帮扶服务中心、站、点的作用,对困难职工子女开展集体心理辅导和个体心理咨询活动,帮助他们解决思想和心理上存在的困惑,鼓励他们正视生活上的困难和逆境,进一步提高心理素质。

3、整合资源,倡导社会帮扶。各级工会在加大工会自身经费投入的同时,积极争取和广泛动员当地党政工干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助学力量,多方筹集助学资金,采用单位或个人与困难学生结对帮扶、对口资助、劳模爱心帮扶等形式进行助学帮扶,确保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4、多措并举,实现阳光就业。各镇、开发区总工会要进一步加强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根据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充分发挥工会就业服务机构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供求洽谈会和网络招聘等活动,及时提供政策发布、岗位信息、指导咨询等就业服务;积极联系各类企业,优先吸纳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并努力保障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和就业稳定性。要向有创业意愿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培训、政策咨询、项目开发、企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5、加强宣传,营造助学氛围。深入报道助学活动,特别是开展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报道在助学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事件和感人事迹,选树经过工会助学完成学业、事业有成的学子典型。

各级工会按本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将附表收集汇总后,按时报送区职工服务中心,确保“金秋助学”工作落到实处。具体报送时间:各类申请表及结对帮扶情况汇总表于8月8日前上报,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金秋助学活动总结于8月25日前上报区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周敏燕 联系电话:86****39)。

附件:1.2015年工会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2.常州市总工会劳模基金奖学金申请表

3.金秋助学活动“一对一”结对帮扶情况汇总表

4.武进区困难职工申请表

常州市武进区总工会

2015年7月13日


附件.doc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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