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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知”“四有”主题实践活动(朱惠敏)
 
发布时间:2015-04-02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朱惠敏

前黄中心小学“三知”“四有”主题实践活动——学习材料

学习记载表

姓 名

朱惠敏

日 期

2015年4月2日

主 题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内容摘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学习心得

要建设法治社会、民主社会、文明社会,社会的和谐、和平、稳定是基础,法律的逐步完善是保障,人民的素质的逐步提高是关键。首先,从国际大环境、国内形式及公民素质来看,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极其重要的保障,没有这个政治稳定,就会被敌对势力利用、干涉,使国家陷入动荡,一切的一切就只能成为空中楼阁。不过,从目前的社会现状来看,不但是要重视法律的健全,我认为法律的执行更为重要,多少贪赃枉法、任人唯亲、渎职犯罪,不是没有法律约束,而是缺乏有效监督,导致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只有真正将权利关进了笼子,法律才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才能实现法律面前的平等、实现人民的主体地位。

学习记载表

姓 名

朱惠敏

日 期

2015年4月2日

主 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

内容摘要

切实转变对学校的行政管理方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大力推动依法治校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权限与程序对学校进行管理,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要切实转变管理学校的方式、手段,从具体的行政管理转向依法监管、提供服务;切实落实和尊重学校办学自主权,减少过多、过细的直接管理活动。要主动协调其他有关部门为学校解决法律问题,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依法维护校园安全,为学校改革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进依法治校要立足学校需求,结合实际、分类指导、示范引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学校要根据本纲要,结合自身特点和需要,制定本校依法治校的具体办法。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在依法治校实践中形成的典型经验与成功做法,完善对不同层次、类型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要求,分类实施指导。要进一步完善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价标准,将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在国家和地方层面,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积极推广典型经验,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水平的整体提高。

学习心得

上级有关部门确实应该转变职能,以前,上级政出多门、分工太多太细,导致各部门对学校、教师的规范约束太多,甚至有些领导、部门为了某些私利,插手、干扰学校管理,结果,形式主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影响了学校、教师的教学质量,影响了学生的培养。所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非常有必要,要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重视对学校的引领、指导,协调资金投入、均衡资源配置,平衡学校教育教学力量,使每个学生都能共享同一片蓝天,沐浴同样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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