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课程标准》中指出:“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数学学习历程,激励学生的学习和改进教师的教学;应建立评价目标多元、评价方法多样的评价体系。”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对学生的学习进行评价,应改变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忽视改进与激励功能的状况,突出评价的发展性功能是学习评价的核心。我认为,在小学数学教学中,促进学生发展的有效学习评价应注重多元性、全面性和过程性的特点;应注意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将知识评价、能力评价、过程评价、非智力因素评价有机结合;应强调评价主体的多元化,突出学生的参与性,让学生在参与中求发展;应强调评价方式的多样化,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地发展;应强调评价结果的多元参照,突出激励性,以激励和促进学生的发展。
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实施有效学习评价,应强调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学生的学习活动由谁来评?我认为,教师是评价学生学习活动的主要成员,同时在评价过程中既可以让学生开展自评和互评,也可以让家长参与评价过程,而不仅仅局限于教师对学生的评价。教师是评价学生学习活动的主要成员。这是因为,一方面在教学这个师生双边活动中,教师是最了解学生的;另一方面,学生的学习目标教师了解得最为全面,也最符合教学规律。因此,教师应是学习评价活动的主要成员。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同样是评价自己及同学学习活动的主体。对于学习过程中的一些情感体验,如是否喜欢数学、学习数学是否有信心等,学生的感觉最真;对于一些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的情况,学生也有自己的体会。因此,对于这些内容学生的自评是有价值的。同时,学生的学习活动应该是一个合作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某个学生所表现出的包括合作的态度等素质,其他同学有一定发言权。因此在评价学生学习时,应让学生开展自评和互评。让家长参与评价过程。由于家长和孩子之间的特殊关系,家长的评价对孩子的影响力不可低估。同时,由于有些家长对教学的不了解,他们的有些评价可能会对孩子的发展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可以引导家长对孩子进行正确的评价,以此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从评价的渠道看,做到教师的评价和学生的自评、互评相结合。在小学数学教学中,对学生的学习进行的评价应是一种民主协商、主体参与的过程,而者对被评价者的控制过程,学生(被评价者)也是评价的参与者、评价的主体。因此,评价方式除了最普遍的以教师为主的评价外,还可以通过其他渠道如小组评价、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展开。而让学生进行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是尊重学生人格的一种表现,也是加强学生自我肯定、自我提高的有效做法,更是培养学生主动学习、自我监督、自我调节、相互合作、共同提高的有效途径。而且学习心理学的研究表明,学生在发展上是存在差异的,要求没有差异就意味着不要求发展。因此,改变教师一人唱独角戏的局面,指导学生自我评价和同学间相互评价,引导他们学会认识自己和同伴的学习过程和效果,特别是提供解释与评价自己学习结果的机会,允许学生的答案与教师的不同、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答案不同,让评价为学生自由发展创造足够的空间,这样才能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主动地发展,实现不同的人在数学上获得不同的发展。
从评价时间上看,做到平时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有些素质,如学生的情感体验、参与意识、创新意识、思维品质、作业的正确率、学习的能力等,需要教师平时仔细观察记录,才能给学生较为公正的评价。而有些知识和技能需要学生较为系统地学完一部分内容后才能进行考评。因此,教师除了对学生进行各单元知识的考查(卷面测试)外,也可以进行非卷面的形成性测试(包括课堂提问、课堂作业、实践操作等)、观察性测试(如学习态度、课堂表现、作业情况、学习意识等)。从评价内容看,做到单项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相结合。有时为了了解学生某一方面的素质,有时为了了解学生对某一概念或某一部分知识掌握的情况等,都需要对学生进行单项性评价。而有时,一张试卷一次考评可以考查学生多方面的素质,这种考评可以理解为综合性评价。因此,教师在教学中可以根据学生学习的不同阶段,在教学的进行中对学生准确、即时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