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学校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等措施,规范我校发生传染病疫情后的各项防控工作,保护少年儿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本方案所指学校常见传染病,指近年来在我市学校内常见并可能发生暴发、流行的传染病,主要包括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细菌性痢疾、麻疹、猩红热、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感冒、手足口病、水痘、感染性腹泻、食源性和水源性疾病等。对于其它传染病,可根据本方案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学生传染病的诊断,应以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的诊断为准。
二、当学校发现本方案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时,应分别落实以下措施:
1、落实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保证患儿在病情痊愈、无传染性前不得返校上课;
2、将学生发病情况向辖区疾控中心报告;
3、加强晨检,及时发现潜在的病人;
4、开展健康教育,使学生掌握防病知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对病例所在教室和活动区域开展终末消毒,并加强对外环境及厕所等的随时消毒。
6、如传染病为疫苗可预防疾病(甲肝、麻疹、流脑、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感、水痘等),协助卫生部门开展应急预防接种的宣传、组织等工作。
三、学校发生传染病停课标准
当本方案规定的传染病在学校出现以下情况时,由市疾控中心提出停课建议,报区卫生局和教育局会商同意,发病学生所在班的学生应停课,并采取相应防控措施。若学生所患传染病为疫苗可预防疾病(甲肝、麻疹、流脑、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感、水痘),且患病学生所在班85%以上学生已接种过预防该病的疫苗时,则与患病学生同一班级的学生不需停课,只对未接种疫苗的学生及时补种相关疫苗。
(一)甲型H1N1流感停课标准
1、原则上,停课的范围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和发展趋势,由小到大,如由班级到年级,由年级到全校等。
2、如果14天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甲型H1N1流感病例时,该班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班级需要停课时,该班级所在年级可停课;如果14天内,同一学校有2个及以上年级需要停课时,该学校可以全体停课。
(二)手足口病停课标准
1、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建议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天,并将每名学生家长的通讯方式告知区疾控中心;
2、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周内累计出现10例及以上或3个班级分别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时,全校停课10天。
(三)其他传染病停课标准
当一周内一个班,甲肝、戊肝、流脑、麻疹发生2例,或者痢疾、猩红热、风疹发生3例,或者流行性腮腺炎、水痘、流感样病例、感染性腹泻、其它上呼吸道感染或者食源性和水源性疾病发生5例时,班级停课;
停课时间:甲肝、戊肝停课30天、痢疾5天、猩红热5天、麻疹、风疹7天、流行性腮腺炎14天、水痘14天、流感样病例7天。
四、停课后学校应采取的措施
1、落实患病学生的隔离治疗,保证患儿在病情痊愈、规定隔离期内不得返校上课。
2、将学生发病情况向辖区卫生防疫站报告。
3、加强晨检,及时发现潜在的病人。
4、对停课学生及家长开展健康教育,使其掌握防病知识,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5、对发病学生所在教室及活动场所开展一次终末消毒,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学校环境开展消毒。
6、对放假回家的学生,至少每天一次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当得知学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学生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7、对疫苗可预防疾病,建议未接种过的儿童开展预防接种。
8、将每天晨检结果向区卫生防疫部门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