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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黄中心小学红十字会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2-12-15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王晓燕

前黄中心小学红十字会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学校红十字会是以学生为主体、师生员工共同参加的中国红十字会的基层组织。在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上级红十字会指导下,开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活动。

第三条 学校的师生员工,凡符合《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由本人申请,校红十字会批准,均可成为红十字会个人会员。在校学生加入红十字会的为红十字青少年会员。入会者,登记备案,发给“会员证”和“会员证章”。

第四条 会员享有和承担《中国红十字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毕业转学或参加工作(调动工作)的会员,凭原会员证到新单位红十字会报到,登记注册,不需再办理入会手续。转入单位没有建立红十字组织的,可保留会籍。

第五条 学校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

第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一般每2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其职权是:

()选举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

()听取和审查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红十字会的领导机构是学校红十字会理事会。理事会由校级领导、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红十字青少年会员代表组成。会长由校级领导出任,副会长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出任。秘书长、副秘书长由会长提名,理事会决定,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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