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列表
当前位置:首页>>依法治校>>章程制度>>制度建设>>文章内容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发布时间:2012-04-24   点击:   来源:本站原创   录入者:cdmxp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前黄中心小学五届2次教代会通过)

根据武人发[200949号《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和武进区教育局印发的《常州市武进区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发放指导性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发放基本原则

1、重绩效原则。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2、发展性原则。有利于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发扬开拓进取精神、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创造新业绩,创设有利于培养人才及优秀人才成长发展的环境机制。

3、导向性原则。体现学校内部管理改革方向,与学校三年主动发展规划相联系,强化岗位责任,坚持以岗定薪,以工作量、岗位责任大小和工作业绩等实际贡献定薪。

4、可操作性原则。紧密结合历史、现状及发展目标,多方听取教师意见,修订、完善分配方案,方案科学合理、便于测算、便于操作。

5、继承与创新结合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适当沿用原有的合理的奖励办法,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做到有机的整合、创新。

二、发放对象

所有在编在岗的公办教职工

三、发放项目和发放办法

特殊岗位津贴

1、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达到下列要求每月可享受班主任津贴300元。

⑴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纲要》和《班主任工作守则》,班级管理有序、有效。

⑵认真上好晨会课、班队活动课和体育活动课(晨会课、班队活动、体育活动纳入班主任工作量,不再享受课时奖),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各类教育工作,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班主任工作的考核、优秀班主任的评比和嘉奖见“教育教学质量及成果奖”中“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奖”。

2、职务津贴

下列人员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本岗位及学校安排的有关工作,可得相关补贴。

中层干部:中层正职每月400元,中层副职每月350元。

大队辅导员:每月150元。

年级组长:每月50元。

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月20元。

办公室主任:每月20元。

完小教导主任每月150元,总务主任、大队辅导员、出纳每月50元。

中心校教务员、有关处室干事、出纳享受中层副职待遇,食堂负责人每月150元。同时兼中层干部、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的人员不重复享受补贴,在享受较高一级职务补贴的基础上,身兼两职每月加5元,身兼三职每月加10元。不能很好履行职责,影响学校工作成绩的,由校长室讨论决定不享受或少得此补贴。

3、农村村小教师津贴:每人每年2400元。

4配班老师津贴:每月津贴50元,全年按10个月计算。(其余未安排到配班的老师安排在值日岗位上,也享受配班教室津贴。)

5、其他特殊补贴由校长室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研究决定。

师德及文明办公奖

1、师德奖

教职工能为人师表,具备良好的师德,忠于职守,每月可得师德奖100元。

下列情况可多得奖:

师表形象突出,如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数额颇大)等,被社会作为学习对象的,一次性加奖200元以上。(具体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下列情况不得奖或扣奖: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上级规定不发全年师德奖及其他奖。

2)对学生进行体罚的,不得当月师德奖,并每次加扣200元。

3)对学生进行变相体罚的,不得当月师德奖,并每次加扣100元。

4)向学生或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不得全年师德奖。

5)在校时间在电脑上看电影、玩游戏、炒股票、玩基金等,发现一次不得当月师德奖,两次以上加扣100元,并以此类推。

6)进行有偿家教或参与社会力量办学兼课的,不得全年师德奖。

7)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无理取闹,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不得全年师德奖。

8)教师的言行造成严重影响,损坏学校声誉的,不得全年师德奖。

2、文明办公奖

教职工能达下列要求的,每月可得文明办公奖50元。

1)整洁卫生。办公室内外整洁卫生,各类物品安放有序,有文明气氛,有舒适感。

2)文明办公。按三表认真组织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工作期间不干私活,能利用空课时间认真做好作业批改、业务学习等工作。工作时佩证上岗,值日时佩戴好标志准时到岗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3)勤俭节约。自觉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

下列情况不得或少得奖:

1)办公室不整洁,责任人一次少得10元,无法查清责任人的,办公室内每人少得10元。

2)办公室开无人灯、无人扇、无人空调,饮水机、电脑晚上不切断电源,中午和晚上不关锁门窗,办公室所有成员每人每次少得10元。

3)教职工不能坚守岗位,有事找不到人,发现一次少得10元。

4)工作时不佩证上岗的,发现一次少得5元。

5)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少得10元。

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奖

1、优秀班主任奖:每学期末学校依据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对本校全体班主任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设一等奖3名,每人奖励200元;二等奖3名,每人奖励150元;三等奖6名,每人奖励100元。

2、安全奖

具有“安全第一”意识,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每月可得安全奖100元。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不得此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3、集体综合荣誉奖

在全体教职工共同努力下,学校获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综合荣誉奖,或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取得成功,给每一位教职工发放集体综合荣誉奖。

1)区教育质量评估奖:一等奖1000/人,二等奖500/人,三等奖200/人。

2)文明单位奖:省级文明单位2000/人,市级文明单位800/人,区级文明单位500/人,局级文明单位200/人。

3)综合督导评估优秀奖500/人。

4)特色学校、绿色学校、依法治校等:省级500/人,市级300/人,区级200/人。

5)重大活动成果奖: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如校庆、六一庆祝活动、教师节庆祝活动等取得成功,给每一位教职工发放重大活动成果奖,奖励金额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6)学校田径队在区田径运动会上得奖按下列办法计算:得20-29分按每分80元奖励,30分起按每分100元计算,不满20分不得奖。平时训练补贴按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量奖

1、课时奖

课时工作量根据每学期学校课时总量和教师人数进行测定。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课时量测算如下:

中心校的教学人员达到下列工作量,每月可得课时奖500元。(实际课时量分别等于、大于、少于基本课时量时,则作为课时满量、超量和不足量)

一年级:语文(包括写字)1个班加其他4节;数学2个班加其他2节。

二年级:语文(包括写字)1个班加其他5节;数学2个班加其他2节。

三年级:语文(包括写字)1个班加其他5节;数学2个班加其他4节。

四年级:语文(包括写字)1个班加其他5节;数学2个班加其他4节;

数学1个班加其他10节。

五年级:语文(包括写字)1个班加其他6节;数学2个班加其他2节;

数学1个班加其他9节。

六年级:语文(包括写字)1个班加其他5节;数学2个班加其他1节;

数学1个班加其他8节。

三年级三班英语加其他2节;

四年级三班英语加其他2节;

五年级三班英语加其他2节;

六年级三班英语加其他1.5节;

三四五年级两班英语加其他7节;

六年级两班英语加其他6节;

数学、英语跨年级两班的课时测算由校长办公会议商议。

音、美、科学学科每周16节加兴趣小组辅导。

体育每周16节加两操及大课间活动辅导。

中层干部任课按下列办法执行:

中层正职:主科可比同类教师少3节,术科少4节。

中层副职:主科可比同类教师少2节,术科少3节。

其他有关工作折合课时如下:

档案兼职管理人员每周3节;图书兼职管理人员每周5节(常年开放);兼职仪器管理员每周1节。

红十字会负责人即卫生保健教师每周2节(非常时期非常处理),文印每周4节。(完成学校多数文印工作)

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老教师,每周照顾2课时;离退休时间不足1年的教师其工作量由校长室讨论决定。

其他未列入的有关职务的折合课时由校长室另行讨论决定。

在完成上述基本工作量的基础上,每周多1课时,每月多得30元,多2课时,每月多得80元;每周少1课时,每月少得20元。以此类推。

中层行政人员课时奖按教师课时奖的平均数计算。

非教学人员不享受课时奖,能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的每月得250元。

杨桥小学:

每位教学人员上课的周课时标准工作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总量安排,每月核定金额500元。

2、出勤奖

为鼓励教职工出好勤,每月设出勤奖200元。

⑴病休

凡教职工有病,须有指定医院开病休证明,经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息。如病急,一时未能办理医院证明及请假手续的,后要补办。

生病每个工作日扣除30元,超过上级病假规定时间的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⑵事假

凡有事请假,须履行请假手续。半个工作日以上(含半个工作日)须书面向校长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每月事假半个工作日,少得出勤奖30元;1个工作日少得50元;2个工作日少得100元;3个工作日以上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

每学期事假满7天扣除该学期所有奖金。

⑶婚假、丧假、产假,按上级规定,享受全勤奖。

⑷中心校教师工作量已满,经教导处安排为他人代课的,每节加10元。除病事假外,因公外出,一般情况下,只能调课,不安排代课,需安排代课的,每节扣10元。杨桥小学调代课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⑸其他。

①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参加竞赛、进修或函授者,需凭正式通知,提前报校长室同意,方可离校。1天者,不予代课,课务由本人调上,调上情况需报教导处备案(下同)。2天者,本人调上二分之一的课,3天及以上者,本人调上三分之一的课,其余由教导处安排代课。(不按上述要求调课的,需出代课金每节10元。)

②因私事早退或中途离校,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需到校长室或校长办公室请假,并到门卫登记后方可离校,但每星期时间总和不得超过2.5小时(因病输液例外),超过2.5小时少得出勤奖50元,每星期外出累计4-6小时少得出勤奖100元,以此类推。每学期迟到(10分钟以内)第3次起每次扣5元。

③原则上同意女教师哺乳期给孩子送奶、到幼儿园接送孩子,但喂奶时间一般不能超过半小时。到幼儿园接送孩子最多只能15分钟。(超过时间按第②条执行。)

④教师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各种会议、学生竞赛做裁判、教研活动等缺席一次少得15元(因公、因病、因事请假除外),迟到早退一次少得10元。

⑤无故旷课者,1节少得50元,两节少得100元,3节不再享受当月任何奖。无故旷工者,半天少得500元,1天扣除当月所有奖金,2天以上扣除该学期所有奖金,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3、值日教师奖

值日教师完成相应的工作职责,每月得值日奖60元。值日教师不佩戴标志的,发现一次少得5元;不按时到位值岗的,发现一次少得10元。

4、辅导学生用膳奖

中午在校用膳的教师,完成辅导学生用膳工作,每月得奖50元。

下列情况扣奖:

上午第三节课上课教师未带领上课班级学生赴食堂的每次扣5元。

⑵所带桌学生用膳时大声喧哗、秩序混乱,教师未尽到责任每次扣5元。

⑶所带桌学生有剩饭、剩菜浪费现象的每次扣5元。

⑷学生用餐后餐具未整齐摆放的每次扣5元。

⑸带桌教师早于学生离开餐厅的每次扣5元。

5、加班奖励

⑴为集体工作,经校长室确定超过工作时间,视工作时间长短,工作质量情况确定。

⑵非工作日(包括寒暑假)学校安排加班、值班、训练等,每天60元,半天30元。

(五)质量及成果奖

教学人员教学质量及成果奖

1、执行教学常规奖。

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教学工作管理要求》和各学科教学常规。每月可得常规奖150元。

具体见《前黄中心小学教学常规考核细则》。

2、教学质量奖。

⑴重视教学质量,所任学科学生成绩稳步提高,每月可得质量奖100元。

毕业考试和区质量调研成绩突出,另行奖励。

学科调研奖另行制订。

⑷为保证每天早晨及中午班级有教师维持秩序,确保安全,辅导学生,语数外教师可有序轮值,学校补贴每班每学期600元。

(经校长室、教导处确认的以年级为单位的全面调研为准,根据实际情况,评出一、二、三等奖,可得相应质量奖。)

3、教育科研奖

⑴要求每位教师积极参与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实验或课题研究,有过程性研究资料,参加一个课题活动每月可得教育科研奖10元,二个课题15元,三个课题18元。课题组长可再加5元。无研究课题或虽有研究课题但不认真参与过程性研究活动,不得奖。

⑵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论文评比中获奖或在区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可对照《前黄中心小学校长奖励基金条例》进行奖励。

4、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及辅导学生奖

⑴被评为区级以上各类先进个人按上级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

优秀师徒奖励师傅200元,徒弟100元。(每年评一次)。

优秀教研组分别奖励每人100元、80元、60元。

⑷各级教学基本功大赛(含校级)、论文评比,辅导学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按《前黄中心小学学校奖励基金条例》中的相关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5、非教学人员质量奖

非教学人员能做到下列要求的,每月可得质量奖150元。

⑴热爱自己的职业,深明所从事职业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性。

⑵有良好的岗位意识,工作到位,能独立承担和完成本职工作。

⑶能想办法推进本职工作,将本职工作搞得有生气,有特色。

⑷能维护学校声誉,以校为家,树立“校兴我荣”的思想。

下列情况不得或少得奖:

⑴由于工作不到位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师生生活的,一次少得30元。

⑵由于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一次少得30100元。

(六)继续教育奖

教职工能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并能及时上传学校规定的学习心得体会,全年可得200元继续教育奖(原来制订的教职工学历进修奖励办法不再实行)。不能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时,不得奖;不能按规定及时上传外出学习体会,缺一次少得20元。

四、附则

1、本办法试行时间自20129月起。

2、不在岗的教职工不参加本办法的实施。(产假教师得工作量奖中课时奖的平均奖及出勤奖、全勤奖,不得其他各项奖)

3、有关涉及的具体考核与操作办法见《前黄中心小学学校管理制度汇编》及《附件》。

4、根据教育局领导意见,学校通过绩效考核,按学期结算每个教职员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区财政局按年度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考虑到全校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全年结算后,绩效工资总量结余部分按实进行综合嘉奖。

5、校级领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武进区教育局文件精神发放。

6、本发放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附件: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前黄中心小学    苏ICP备05086717号-1
    地址: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西新街51号    电话:0519-86511056
    技术支持:常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常州万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1011